中國海關總署公告「二○一七年關稅調整方案」,即起實施。大致內容如下:
(一)進口關稅稅率
1.最惠國稅率:對《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關稅減讓表修正案》附表所列信息技術產品最惠國稅率自二○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繼續實施首次降稅,自七月一日起實施第二次降稅。自二○一七年一月一日起對八二二項進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,七月一日起實施進口商品暫定稅率的商品範圍調減至八○五項。
2.關稅配額稅率:繼續對小麥等八類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,稅率不變。其中,對尿素、複合肥、磷酸氫銨三種化肥的配額內稅率繼續實施一%的暫定稅率。繼續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準稅。
3.協定稅率:根據中國中大陸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,對有關抽油煙機推薦國家或地區繼續實施協定稅率:
(1)中國與澳台中境外公司設立大利亞、巴基斯坦、瑞士、哥斯達黎加、冰島、韓國、新西蘭、秘魯的自貿協定以及內地分別與港澳的更緊密經貿安排(CEPA)項下的部分商品的協定稅率進一步降低。
(2)中國與東盟、智利、新加坡的自貿協定、亞太貿易協定以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(ECFA)項下的商品繼續實施協定稅率,商品範圍和稅率水平均維持不變。
4.特惠稅率:對有關最不發達國家繼續實施特惠稅率,商品範圍和稅率水平維持不變。
(二)出口關稅稅率:對鉻鐵等二一三項出口商品徵收出口關稅,其中有五十項暫定稅率為零。
(三)稅則稅目:二○一七年中國進出口稅則稅目與《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》辦公用品同步轉版。根據需要對部分稅則稅目進行調整。經轉版和調整後,二○一七年稅則稅目共計八五四七個。
其他說明事項,包括:為服務進出口企業,保證《二○一七年關稅調整方案》順利實施,便於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、經營單位及其代理人有所對照以正確申報,海關總署編制、編印相關參考資料:(一)海關總署已編制《二○一六至二○一七版〈中國進出口稅則〉轉換對照表》。(二)海關總署已編制二○一七年《非全稅目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》。
根據《二○一七年關稅調整方案》,海關總署將對已公佈的《中國海關總署商品歸類決定》、《中國海關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註釋》調整內容另行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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